高等函授学籍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6-10-24浏览次数:1775

一、学制

南京邮电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函授学制:专科2.5年,专升本2.5年,高起本5年。学生因故不能在学制规定的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或已修完但成绩未合格者,在原学制基础上可延长3年修完。在延长的修业年限内,成绩合格,按合格的年份毕业。

二、入学与注册

1.考生按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的报考条件,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录取、报到、审核合格后方能取得学籍。

2.每学年在规定的时间办理注册手续并交纳学费。

3.有下列之一情况者,应予退学:

1)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注册手续者。

2)考试作弊,经教育处分,仍无改进者。

3)个人要求退学者。

三、教材

录取报到时领取第一学期教材,以后每学期考试结束后领取下学期教材。

四、课堂讲授

课堂讲授是主讲教师指导学生全面掌握教材内容自学方法的课堂教学活动。课堂讲授按照贯少面精的教学原则,在保证教学内容系统性的前提下,着重讲授大纲规定的重点和学生自学中的难点、疑点,注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学生须按规定上课,并在课堂讲授期间解决自学中的问题。

五、考试

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考试。

补考:如有不及格课程,可在以后学期内,根据教学计划和每学期考试安排,参加该课的补考。毕业班最后一个学期的课程,当学期安排一次补考。参加补考需向班主任提出申请,报名时间按网上公布的时间为准。补考原则:专科可以参加课程名称相同,教材相同的本科课程补考;本科不允许参加专科课程的补考。

凡在考试中,有违纪行为的,该门课程成绩按零分处理;有舞弊行为者,除在学籍档案记载“作弊”字样外,取消第一次补考资格;考试舞弊累计两次者,取消其学籍。

六、成绩

正式考试的课程成绩按百分制记录,补考成绩按“及格、不及格”记录,毕业设计成绩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记录。

每学期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一个月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学员可根据学号、密码查询。

七、课程免考

参加第二学历教育的学生,参加过省级以上自学考试或各类等级考试,考试课程与函授教学计划课程名称相同,原考试成绩合格者可申请该课程免修。申请课程免修的,应在开设该门课程的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向学院教学运行部提出书面申请,提供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毕业证书、自学考试单课合格证书、等级考试证书原件,提供加盖所属教学管理部门公章的课程成绩证明。

申请免考课程成绩按提供的有效证明成绩计入。每学期申请免考的课程不能超过两门次。本科学士学位授予的条件之一:各门课程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0分,希望申请免考的同学注意,记载的成绩是否会影响学位的授予。

(一)专科段课程的免考

1.公共基础课的免考

1)高等数学的免考

A)数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专科段各类高等数学,且不需出具成绩证明。

B)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原已学过、考试成绩合格,且教学要求较高或相当(如理工类高等数学可免考经济类高等数学,反之不能免考),可免考专科段的高等数学。

2)普通物理的免考

A)物理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专科段的普通物理,且不需出具成绩证明。

B)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原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专科段的普通物理。

3)公共英语的免考

A)英语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专科段的公共英语,且不需出具成绩证明。

B)原已获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的,可免考专科段的公共英语(需出具合格证书原件)。

C)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原已学过英语且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免考专科段的公共英语。

4)计算机应用基础的免考

A)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上机操作部分。

B)计算机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2.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的免考

1)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会计学专业可免考其他专业的“会计学”课程;统计专业可免考其他专业的“统计学”课程。

2)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专科(段)专业,可以免考与原学课程(考试合格)名称相同,教学要求相当(或较低)的课程。

(二)本科段课程的免考

1)专科毕业生直接报考本科段,原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本科段的公共政治课。

2)英语专业专科毕业生和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获得者,可免考本科段的公共英语和免考非英语专业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有效期内)。

3)数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本科段的高等数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原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教学要求相同或较低的本科段高等数学。

4)除上述规定的公共课程外,本科段的其它全部课程均不得免考。

(三)专升本学生专业课的免考

南京邮电大学高等函授或业余专升本学生,部分课程在专科学习期间已修,可按下列办法申请相应课程的免考:

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成绩根据提供的专科成绩单中的原始成绩计入。

2.其他课程要求免考的,在与专科学习期间课程名称相同、使用教材相同的条件下,专科该门课程成绩在75分及以上者可以申请免考,该门课程成绩按专科成绩的85%计入(即专科83分,本科按70分计)。专科该门课程成绩在75分以下或者该门课程属补考及格者不允许申请免考。

由于学位申请条件之一为平均成绩≧70分,请学生在申请免考课程时慎重考虑。

3.参加自学考试专科学习的学生,申请相应课程免考,也按上述规定办理。

(四)免考课程成绩记载方法

1.数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免考专科段高等数学,物理专业免考专科段物理、英语专业免考专科段英语等等,成绩按95分计入。

  2.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免考相关课程,按所提供的成绩计入。

3.获得大学四级英语合格证书的,成绩按85分计入;获得大学六级英语合格证书的,成绩按95分计入。

4.国家计算机二级考试证书,成绩按70分计入。

(五)课程免考的申请

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应在下学期开课计划下达后向学院教学运行部提出申请,填写《南京邮电大学高等教育业余课程免考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原学校的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无效);

2)除上述已注明不需出具成绩证明的情况外,学生应持原有学校的成绩证明(应注明课程名称、学分学时数、考试成绩等)。成绩证明应是原学校的学籍卡(或成绩卡)的复印件,并加盖学校(或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从本人的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其主管的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自学考试毕业生的成绩证明须由各市级以上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县级无效)。

凡申请免考课程的学员,都必须提供有效的成绩证明材料原件。 

(六)申请免考课程时间

下学期开课计划下达后两周内。

上报材料清单:(1)免考申请表(一式二份),每门课程一张。(2)毕业证书复印件。(3)成绩证明复印件。

八、毕业设计

1.毕业前,学生要做毕业设计并进行论文答辩。毕业设计成绩及格方可毕业,毕业设计成绩须良好以上(75分以上)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2.根据南京邮电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凡本科毕业生要求申请学位者,毕业设计必须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据此,学生可以申请重做毕业设计。

九、毕业生资料

(一)毕业生需上交资料

1.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一份,标准如下:

1)背景要求:统一为浅蓝色,输出蓝色色值(RGB):R100、G197、B255。

2)图片尺寸:宽(像素)480,高(像素)640,分辨率为300像素/英寸

3)人像要求:白色着装,面部洁净、坐姿端正,不能是出现阴阳脸、闭眼或眨眼、偏色等影响面貌的现象。

4)文件存储:按照一人一个图像文件的方式存储,以本人学号加姓名命名,格式为“JPG”。

2.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生资料上交时限:毕业前4个月。

(二)毕业证书发放

1.毕业证书每年发放两次,毕业时间为每年1、7月。

2.毕业证书发给本人,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交学生所在单位存档。

十、学位授予

学士学位授予详见《南京邮电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1.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工作每年受理一次。

2.拟申请学士学位的毕业班学生,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可报名参加学位课程考试。考试合格者在毕业前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申报表”。

3.应届毕业生因故经学校批准可缓一年申请学位,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