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函授站及学生:
根据校发〔2020〕82号-《南京邮电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修订),现将2021年下拟授成人学士学位名单(二)公布如下(见附件)。
南京邮电大学成人函授教育2021年下拟授成人学士学位名单(二).xlsx
如对名单有疑义,请在2021年12月7日前,向所属函授站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函授站汇总后于12月8日下午17:00前将材料交至南京邮电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函授管理部
继续教育学院函授管理部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