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邮电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十条规定:专科起点本科标准学制为2.5年,高中起点本科标准学制为5年,高中起点专科标准学制为2.5年。学生学习年限一般最长不超过规定学制加3年(含休学期限);在学校最长修业年限(基本修业年限加三年)内,仍未完成学业的应予退学。
截至2025年6月,继续教育学院1079名成人教育函授生未能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根据《南京邮电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该1079名成人教育函授生(名单见附件)作退学处理,特此公告。公告期:2026年6月6日至2026年8月5日。公告期满视为退学处理决定已送达。
如对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学生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陈述和申辩,陈述和申辩接收邮箱:yhw@njupt.edu.cn,接收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77号南京邮电大学教学楼401-2室,电话:025-8349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