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拓展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空间、优化区域布局,现拟在江苏省内南京市、扬州市、徐州市、淮安市、泰州市、宿迁市及省外其他地市新增设立校外教学点。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设点单位原则上应为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成人高校、开放大学,以及设有内部培训机构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企业性质的单位须为国有大中型企业,且仅限招收该企业内部职工,不得面向社会招生。
请有意向且符合资质的单位,于2026年10月30日17:00前,按要求提交相关资质证明及申请材料(具体清单详见附件)。纸质材料请邮寄至指定地址,电子版材料请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我校将成立专家考察组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估,形成推荐名单。推荐结果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送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最终设立结果以教育部2027年公布的备案名单为准。
申报单位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故意瞒报者,实行“一票否决”,已设点的将取消其校外教学点资格。
联系人:赵老师
咨询电话:025-83492717
电子邮箱:soocts@163.com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7号 南京邮电大学教学楼508
附件1: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遴选资质材料清单.docx
附件2:南京邮电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合作意向申请表.docx
附件3:南京邮电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规范办学承诺书.docx
南京邮电大学
2026年9月14日